本文翻译自 Oh No! DTO! by Robert C. Martin,这篇文章很短,强调的内容简单得不能再简单,也许大家早就意识到,但是,我依然可以在很多产品的代码里面找到文中所说的 “教条” 的影子,我说不清为什么,在这里有激烈的讨论,你们说呢?
本周我在教授 XP(极限编程,译注)的课程,我们要写给当前的应用写 FitNesse(一种测试工具,译注)的基础测试代码。其中一位程序员使用了 RowFixture(一种测试结果比较的工具,译注),这种工具需要使用 DTO(数据传输对象)并且要求其中的变量都为公有的。这时候这位程序员提出了质疑:“DTO 应该使用私有的变量和一套相应的 g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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